10月2日,移民部长Marco Mendicino宣布,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大家庭成员在持有公证文件的前提下可以被允许入境。
近期,移民局公布了相关细则:符合资格的大家庭成员(extended family members)和出于同情理由(compassionate reasons)入境的人可以豁免旅行限制。
大家庭成员不需要非强制性(non-optional),非随意性(non-discretionary)的理由就可以入境加拿大,前提是至少在加拿大停留15天并且符合现有的资格要求。
什么是大家庭成员?
加拿大移民局对大家庭的定义取决于外国旅行者与加拿大人或其配偶、同居伴侣或约会伴侣的关系。
以下3种情况大家庭成员就可以豁免旅行限制:
1
申请人与一位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是以下家庭关系:
已保持至少一年的情侣关系,期间必须有实际相处
成年子女
未成年孙子女
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
2
申请人与一位加拿大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是以下家庭关系:
成年子女
未成年孙子女
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
3
申请人和加拿大人的合法约会伴侣的子女或者未成年孙子女
如何申请大家庭旅行豁免?
申请人必须持有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填写法定声明和授权申请表,然后将表格发给申请人,申请人签署声明,再发给加拿大的家人,申请人的家人在宣誓后签署表格,获取已签名的副本,发给申请人,然后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携带文件入境。 1、您的家人填写法定声明和授权申请表 2、您签署声明 3、您的家人在宣誓后签署表格 申请人的家人必须在经授权的官员(例如宣誓官、治安法官、律师或公证人)面前庄严宣誓,以签署表格。 4、 获取已填写并签名的表格副本 您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必须将填妥并签名的申请表副本发送给您。 5、申请书面授权 您收到完整并签名的申请表的副本之后,就可以将其作为您与家人关系的证据,并向移民局申请书面授权。 无论申请人从哪里旅行,都需要获得移民局的书面授权。 书面授权的申请方式取决于您是否已经拥有有效的旅行证件,例如临时居民签证(TRV)或电子旅行授权(eTA)。 6、携带文件前往加拿大 旅行时,您必须携带申请表副本以及书面授权,否则将无法登记或入境加拿大。 在申请人的家人宣誓并签署表格之后,您有六个月的时间前往加拿大。过期即作废。
出于同情理由入境加拿大
亲朋好友可以出于同情理由(compassionate reasons)来探访加拿大公民、原住民、永久居民、临时居民和受保护的人。
如果您出于以下原因之一来加拿大,则可以申请豁免旅行限制和隔离释放:
陪伴亲人的临终时刻,或为重病患者提供支持或照顾 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医疗支持 参加葬礼或临终仪式
最终哪些人可以成功入境,还是由边境局官员决定。来加拿大之前,申请人需要事先获得边境限制豁免和隔离限释的批准。否则将无法登机或入境加拿大,或者必须遵守强制性隔离规定。
此外,除了豁免旅行限制的相关文件,申请人还需要提前准备好14天的隔离计划。如果和弱势群体隔离,则需要弱势群体的书面同意书。
有了这个新政,相信会有一大批人都能入境加拿大了,快来看看你满足条件吗?